影片《刮痧》向我们展示了华人在美国由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冲突。这种冲突可以称作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以下是我观看完影片后的一点感受。 中国人和美国的社会,当这两者组合在一起的时候本身就有一种矛盾效果,中国人应该存在于美国社会,美国社会应该容纳的是美国人。而当中国人进入到美国社会后会发生什么呢?影片刮痧就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一个故事。由于影片题材就充满了戏剧性,所以影片本身也充满了戏剧张力。 影片一开始是一场颁奖典礼,在礼堂的外面聚集了一批游行示威者在进行示威游行,用大同的老板约翰的话说就是“宪法规定的那一套言论自由”。他们反对暴力游戏,所以也抵制这个以游戏为主元素的颁奖典礼。在这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就已经产生了:在美国这种游行非常普遍,只要人们对某件事情不满就可以上街游行,人们反对总统某项决议的游行也不在少数;但在中国游行的情况是很少的,游行可以与暴力划上等号,更不要说去反对党和国家的决策了。颁奖典礼的大奖被男主角许大同拿到了,他是一位来美国已经八年的移民。在礼堂内,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矛盾又爆发了,大同的儿子丹尼斯打了约翰的儿子,大同于是就当着约翰的面打了丹尼斯。这是中国式的“当面教子,背后教妻”,也是中国式的要给老板面子。影片后来约翰对大同的这一行为是这么评价的:“给我面子?好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至此影片在颁奖典礼的这一段告一段落。 回到家,爷爷给丹尼斯进行了刮痧——the Chinese medical treatment.影片的导火线就此埋下。回到家里,一家人还在谈论着白天大同打丹尼斯这件事。丹尼斯说出了美国式的理解:“打小孩的爸爸不是好爸爸。”爷爷也说出了一个中国式的理解:“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这可以说是礼堂里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在家里的延伸。刚来到美国的爷爷特别不适应在美国的生活:不能抽烟,听不懂别人在说什么,不能和美国人交流,老朋友老霍的去世…在我看来,爷爷的不适可以代指大同心里的中国式情结,这种中国式情结在美国社会没有生存空间,导演将大同内心里不适应美国的地方,通过爷爷的不适外化了出来。大同表面上是一个加入美国籍的移民,其内心实际上还是一个中国人,他是“披着美国皮的中国羊”,他内心的中国式在后面的表述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在美国生活了八年的人,其作为怎么还像一个才去美国的人呢? 老霍心脏病突发死去,大同留下丹丹一个人在家去警察局接爷爷,在这个过程中简宁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吵醒了熟睡中的丹丹,故事发展到这里,刮痧的导火线就要被点燃了。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三个冲突也产生了。在美国单独把孩子留在家里是犯法的,而在中国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是司空见惯的。醒来的丹尼斯摔倒了,大同带他到医院缝合伤口,医院的医生发现了丹丹背后由于刮痧导致的“伤痕”,他们以为大同在家里虐待丹丹,于是把这一情况通知了医院的社工。至此影片最大的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产生了:在中国刮痧是一种传统的中医疗法,而在美国医生们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刮痧。儿童福利局怀疑大同虐待丹丹,要把丹丹带走,这时候大同的冲动性开始显露了,并且暴露的淋漓尽致。他大声嘶吼着,拒绝警察将丹丹带走。在影片中,大同给了我两个最深刻的印象:冲动和固执。这一次他不顾警察的阻挠去抢孩子,就不利于事态的发展,他应该冷静下来,冷静才是处理好事情的前提。他的冲动和固执在下面还会有叙述。 第一次听证会前,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五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请了约翰•昆兰——他的老板,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在中国请熟人帮自己办事情是很正常的,中国的律师也基本可以应付所有类型的诉讼;而在美国,人们选择帮自己办事情的人的标准是他的职业素质,美国人考虑他有没有能力代理,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而不是着重考虑是不是自己的熟人。在听证会上,第六个冲突发生了:大同说了谎,他把刮痧的事揽在了自己身上,顶替了爷爷。约翰在后来问过简宁大同为什么要这样做,简宁回答说:“Because he’s Chinese.”中国式的思考是要替爷爷顶罪,毕竟上法庭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美国式的思考是不能撒谎,上法庭也没有什么,跟家里没什么两样,你看那法官多么幽默啊。大同在法庭上又发怒了,坚持孙悟空是正义的化身,他也固执的一再坚持自己没有错,刮痧没有错,那是中国传统中医疗法。这一次大同的冲动和固执两者都暴露出来了。孙悟空和刮痧都没有错,但大同的发怒显然不利于事件的处理。大同一直坚持刮痧只不过是中国的传统中医疗法,他一直在说中国什么什么的,但他没有想过在中国合法合理的事情在美国就不见得合法合理了,而他现在就是在美利坚的国土上。 由于儿童福利局没有提供证据副本以及辩方律师的不对口,法官决定举行第二次听证会。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七个冲突:在中国不会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而在美国由于追求绝对的公平,它就会进行重新审理。美国法庭的审理与中国很不一样,不管是在证人的站位还是在法官行使的角色上。这是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八个冲突:美国法庭审理的主角是律师,一个案件能否打赢的关键就是律师,人们作判断的是证据,先入为主的观念很少;而中国的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主角是法官,案子在未审理时,其实是非曲直已经明了,人们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观点在里面。在美国的法庭审理中,律师关心更多的似乎是怎样去打赢这场官司,而不是我的当事人是否真的触犯了法律。律师们会玩文字游戏,用他的口才来“拷问”证人。当事人和证人陈述时也会句句斟酌,尽量不让人抓到把柄。在听证会上控方律师甚至把给丹丹接生的女医生也请来了,可见美国人的煞费苦心,也说明了美国档案管理的完备,这在中国是不可能的。 当我们注意大同的老板约翰时,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九个冲突出现了:约翰可以去做证人证明大同虐待儿童,但到后来大同要走时也在尽力挽留大同,这在中国是不敢想象的;中国人只会想到老板“背叛”了自己,还来装好人,殊不知是个人的价值观在作怪。美国人信奉绝对正义,在正义面前他们似乎是不讲人情的。 听证会上,大同打输了官司,丹丹暂时由儿童福利局收养。爷爷想回中国,他更习惯跟北京的老朋友在一起。大同送爷爷来到机场。这时候大同又冲动了,大同想当一位孝子,他把丹丹偷偷从幼儿园带了出来,准备带着丹丹和爷爷一起回中国,爷爷果断制止了大同这种鲁莽的行为,一个人坐上了飞往北京的航班。中国式与美国式的第十个冲突出现了:大同成了通缉犯,在电视上进行直播,美国人的信息传达至迅速,对“小问题”的依依不饶,都让人咋舌;在中国为了这样一件事进行通缉甚至追捕是不可想象的。后来七辆警车在追捕大同,跟追捕一个通天大盗一样。我个人觉得这也许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对法庭和警察的认知态度不一样造成的。中国人总是把警察与做了坏事联系在一起,美国人总是不把警察与坏人联系在一起,警察是市民权利的捍卫者,是市民的朋友,美国人当中上过法庭的也不在少数。 后来大同的老板约翰去了中国城,让中国的传统中医给他进行了一次刮痧,他的后背出现了与丹丹一样的三道伤痕,但他并不感觉疼痛,于是他相信了大同并没有虐待丹丹。约翰和福利局的女职员联名要求法官撤回对大同的起诉,于是丹丹又重新回到了大同的怀抱里,影片到此结束。 这部九十年代公映的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中国人由于不熟悉美国的法律制度而引发的种种冲突,看完让人深思,也让人更加了解了美国。不知道这种类型的电影在当今的中国上映会不会有市场,我想基本是没有的。而在当今我们似乎更需要这样的电影带给我们思考,带给我们冲击。现在的矛盾跟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需要这样的电影,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多看几部这样的电影。
I have never imagined that I would write a film review in English. Because when referring to feeling and culture, I can hardly express my whole idea in Chinese, let alone in English. Well, just have a try. The Gua Sha Treatment is designed to discuss the culture differences. We can know that from Datong, the name of the leading man. Datong is a classical Chinese term. It refers to a utopian vision of the world in which everyone and everything is at peace. While life always plays jokes on people, Datong’s peaceful life didn’t last long. He was accused of abusing his son because of the bruises from Gua Sha. Actually, Datong was not the person who gave the little boy Gua Sha treatment. It’s his father. But Datong decided to be a scapegoat. This was a culture difference. In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law is not important than affection. Though we also praise those people who put righteousness above family loyalty, nobody wants that happen to themselves. Chinese think that being a scapegoat for family members especially for father or mother is a responsibility. The biggest culture difference the film showed us was that Chinese culture was based on experience while western based on specific evidences. Gua Sha has been used as a treatment for thousands years, and many people advocate it for their own experience. Just like many Ancient Chinese technique, we just know it is useful but we can’t explain it clearly. So to persuade westerner to believe it seems impossible. Then cultures conflict happens. But we can’t directly blame westerner in this case. Not only Gua Sha, but also laugh therapy and so on are not accepted by westerner as normal treatments. It’s a responsible attitude for life. Because we know little about these treatments, we cannot make sure what is going to happen. And how we should deal with it? Ancient Chinese have given us the answer: 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 But we should not abandon our own culture, just like Gua Sha, a treatment that helps blood circulate better. So keep on Gua Sha and communication. May be someday there will be a Datong World.
美国人真的是事妈
听过法律基础老师上课喜欢放电影了 上次放的《秋菊打官司》 这次放的《刮痧》他以法律与文化作为开题 根据他的法律视角的解读 部电影的主要矛盾在与 自然法和分析法的矛盾 当然其中还提及文明的冲突 法律工作者的形象 亲情 爱情等等 赞同蒋雯丽演得太假了 结尾比较苍白
culture strike什么的 真的很恐怖啊... 不知道为什么分没想象中高 父子情 中国文化描述的也很不错 就是最后结局有那么点夸张了 爸爸 你为什么从窗户进来啊? 因为我们家没有烟囱.... 还有 蒋雯丽真漂亮
梁家辉演的真的好
朱旭老爷子真心NB,蒋雯丽演得也很出彩,但是,演得最好最好的,还是梁家辉啊。梁家辉是真正的影帝!
跨文化交际上老师播放的影片。刮痧在中国本来是很正常很普遍的,但在外国却成了虐待儿童,所以有时候很有必要了解各国文化差异,避免此类麻烦。
对于“美国”而言,《刮痧》似乎有所洞察,而有理有据,单手从开场对于Video Game=Violence的抗议再到文本自身的冲突设置均表明:除却对于“西方人对于刮痧的误解”之外,它本身是政治问题而不是社会—文化的问题,开场男主人公许大同对于“美国梦”的陈述并非反讽,真正的反讽在于左翼—民主党话语之下的自以为是,回到影片开场,是否会让人回忆起希拉里一派对于GTA的强烈反对态度?究竟是谁在限制Diversity?但是《刮痧》并不是美国共和党的宣传片,而是中国90年代文化的余波,“镜城”的其中一面(借用戴锦华的比喻),相对于李安的Multi-Cultural文化背景,它却站在“中国”的主体性,满足了官方话语所急需的“国学价值”之复兴,但令人欣喜的是,导演依然从中埋藏了些许“私货”。
表现得并不仅仅是表层的文化差异 更是对这种文化差异处在一种极度不对等不公平的环境之中的无奈和批判 但是夫妻俩边喝酒边互骂一段拍得太做作了【为生在中国 能够有机会接触了解西方文化而感到庆幸 而不像西方社会对东方文化存在太多的误读和曲解 其实这也算是一种文化的闭锁吧?
过于煽情了,这种对亲情的过度渲染是一个的败笔,好消息是梁家辉继续着稳定的、高质量的表演输出,他真是唯一一个放在内地、香港、台湾任何一部电影里面都让人不会觉得太突兀的好演员,另外把他放到东南亚电影,比如越南电影也不突兀,真难得!PS还是觉得表现东西文化差异的片应该讲究含蓄、点到为止。
内容4星,片子3星。朱旭5星。
看着很心酸,文化差异造成的误解把事情变得天差地别,孩子被隔离,丈夫辞了职,老头回了国,夫妻分了居。都说美国好,我们说的礼俗、文化,他们不懂,什么叫孝顺?什么叫棍棒底下出孝子?当然现在也是提倡讲道理,但有些孩子很皮,讲道理听不进去。梁家辉和朱旭演的很好
讲述中美差异,治病的刮痧竟成了犯罪的铁证,为接回孩子,夫妇俩竟闹得分居,听起来荒诞却又是事实影片里的蒋雯丽可真美,梁家辉饰演的丈夫把我气得要死,莽撞无脑,冲动易怒,净帮倒忙……电影整体不错,演员演绎得都很好,部分剧情生硬也无伤大雅
挺感人的,戏剧冲突很浓烈,也是真人真事改编.听说小孩到现在也没有回到父母身边
当中国文化撞向美国文化……不过而今中医在外国人中已经渐渐盛行起来了,外国人在养生方面并不是太无知的
Because hi's a Chinese.
A little bit too dramatized. But still a good story and it was shot in St. Louis. 8.5 out of 10
我觉得最后的理解显得有点一厢情愿,毕竟东西文化之间的沟壑何止千万。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蒋雯丽和梁家辉说话也要说英文啊,都是中国人好么。以及,外国佬真是少见多怪,刮痧就是虐待,那还有饮尿放血拔火罐刮骨疗伤的呢。。
还是表现文化差异。这是一种双边误会,美国法律误解中国文化,中国人情误解了美式人权。表达叙述之中有太多中国国产大陆剧的煽情手法了。梁家辉和蒋雯丽的表演可圈可点,但是不得不说朱旭老爷子,哎哟,每次见到他的表演,气定神闲,游刃有余,唯有钦佩。7.4
为了主题而故事的痕迹过重,不过梁家辉在片中依旧延续着其高质而稳定的演出,他是我眼中唯一能被任意放置在港、台、大陆等各地影片中却不显突兀的演员~~
不是简单在说文化冲突了,更重要的是对两种文化中的权力关系不对等一种发泄,梁家辉的歇斯底里,更多是作者面对这种文化权力结构的歇斯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