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B榜,本想看看艾薇儿新单排名,意外听到了阿姆diss MGK的新歌Killshot。情理之中,老人家骂起人来还是那么疼;意料之外,则是hardcore如他,玩起trap也能如此得心应手6得起飞。2012年一条推引起的龃龉发展到今天,两人已经反目成仇,但你很难说这是谁的错。
"When your fans become your haters." – MGK
阿姆烦透了MGK,是因为他碰了自己女儿这条红线。而上月末第一次被阿姆diss的MGK第一反应是在家开香槟庆祝,可见他曾经真的死忠过,可如今也不再以stan自居。beef这东西,才华迸溅、趣意盎然,歌迷最是喜闻乐见,可是从小打小闹到脸红脖子粗,从口水战到打死人也是它。
俩人歌词里都提了8英里,午休时心痒痒地又快进着看了一遍。大概是因为电影本身足够优秀,又有“关于阿姆”的故事加成,这部自传式电影已经看了七八次。不仅不腻,而且每次看都有新感受:最初,眼里只有极具才华的午休freestyle,爆炸的313地下battle,还有片尾的lose yourself。后来再看,更触动我的则是他在烂家庭里对妹妹的爱,对喜欢的姑娘敏感脆弱的感情,和对损友们心照不宣的友谊。再后来,我开始琢磨他对那个绿了自己的女人投去的眼神,纳闷他最后一场battle坐在台上为什么要把眼睛瞪那么大,更不懂最后他为什么拒绝了futrue对未来的规划和工作邀约而选择回去上班。
他后悔过踏入这一行吗?他回首望去其实是想在那个阴冷晦暗的北方城市终老一生吗?还只是单纯的在电影里耍个酷。那时他还没老去,仍然一身刺看谁不爽就扎谁,怼过的名人不计其数,总统也不放眼里,写名为呕吐的歌骂前女友,diss亲妈的歌词更是多如牛毛。在他最如日中天的时候,所有美国家长都把他当作洪水猛兽。
那时我还小,来家坐客的叔叔送我了一本《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2004版。艺术与娱乐那页的左上角,印着“迈克尔·杰克逊”黑黑的脸,旁边是他的八项纪录。右下角一个戴白色针织套头帽穿色卫衣的白人,左手把麦克糊在嘴边右手比着难懂的手势,书上写他名字叫“痞子阿姆”,是“史上最成功的说唱歌手”。这是我第一次见阿姆。
青春期,他才再次带着叛逆一同到访。我开始了解他的身世,看他早期地下battle的录像,像所有铁杆乐迷一样,把自己的生活和他的歌词加以印证,然后陷入疯狂:从小四处转学,上过三个小学三个初中,颠沛流离的我永远难以融入班级,总被欺负甚至霸凌,跟父母也无法相处。那时心里只觉得自己就是他的完美翻版,把p3装满他的歌,学他愤世嫉俗diss爸妈,满嘴脏话打架抽烟,做了很多很多不该做的事。刚上高中就跟冷雪松打了架,从天天带刀上学到最后全身而退,所谓安全部成立后,我终于尝到了被别人害怕的滋味,可以霸凌别人,混子们卖我面子,晚上带人巡楼时就像古惑仔出街一样中二又声势浩大,自己好像也成了MGK口中的阿姆,所谓“说唱圈最大的霸凌者”一样的人。但岁月慢慢改变了阿姆,就像改变所有年轻的刺头们一样,目空一切怼天怼地的天才rap手开始关心歌迷,帮恩人翻红,写歌跟妈妈道歉,就好像3代里刀枪不入屠杀神界的战神到了4代就变成了疲倦不堪的老父亲一般,他也变得温暖而有人情味儿起来。那些我本以为永远不会变的人的改变,让我意识到自己也该长大了。
如今他45了,但天才老了仍是天才。老人可能会犯糊涂,不过在这个时候用说他女儿的风凉话的方式招惹阿姆,只会让他更清醒。即使阿姆一年半以后才知道,以他的秉性在自己的电台封杀MGK,再正常不过了。
MGK夸口自己是Rap Devil,可销量和口碑不会说谎。阿姆仍在那,B榜第二,iTunes榜霸道地占着头名。有嘻哈的热播甚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连身边乏味无趣的程序员妈妈都开始在朋友圈转着他的rap god。
他还在那,或许他从来不是一个光明的偶像,自负狂妄记仇,但他对我意味着太多,曾在我生命中给过我巨大的包容和力量的人,我会永远对他show my respect。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人14岁时听的音乐很大程度上会决定他后来的音乐品味。
虽然不知道这种说法是否科学,但我自己是被完全说中了。
初中那段时间第一次接触欧美流行音乐,其中听最多就是rap这种类型。
J-Zay, B.O.B, Eminem, 50 Cent… 好多歌都存在自己的MP4里面。
而一直坚持听到现在且越听越喜欢的artist,只有Eminem.
反正他就是我们心目中的“Rap God”
所以今天想要聊聊的电影就是那部被无数Stan奉为“圣经”的——
《8英里》
说起这部电影就一定会想到这首非常牛逼的歌曲
"Lose Yourself"
它不是粉丝的自嗨(虽然的确是Stan心目中公认第一)
“第7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
唯一赢得奥斯卡小金人的rap
这就是最好证明。
(当然这首歌还横扫了很多音乐界的大奖)
1995年的美国说唱音乐遍布大小街头,
从夜店DJ走向专业的录音棚,这种形态已经相对成熟。
几乎每个玩说唱的年轻人都梦想着录制自己的demo。
B.I.G, Dr. Dre, 2pac这些人物就像是“神话”一样的存在,
而底特律似乎是一个腐朽的地方,
没有“大人物”来自这个“堕落之城”。
男主Jimmy,也希望能录自己的歌,出道,成名。然后离开。
“我要赶紧赚钱然后离开这里。”
”这里“指的是家,8英里街,底特律...
类似意思的话几乎在每一个主要角色口中都出现过
赌场、妓院、犯罪、失业…这些能想像出来的最消极的词汇通通适用于这个城市。
好像这确实是个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
但真的只是这样吗?
来看他们都是为谁而rap的?
3-1-3,这是底特律贫民区的区号。
听着他们的说唱,好像根本感觉不到败落的气息,
反而更多的是火力,
在这操蛋的生活中,这就是小人物的挣扎。
去年的《中国有嘻哈》火了一句话:Life’s struggle
非常适合用来形容这部电影。
身边就有人表示这片子看到一半看不下去了,因为里面的生活实在太惨太压抑了。
来看看他们生活有多操蛋。
先来讲讲我们的主人公Jimmy,也就是姆爷饰演的角色(当年青涩却演技在线)
小名Rabbit,正好对应电影开场的尴尬:在一群黑人中间,一个白人想rap却似乎更像是一只待宰的“小白兔”。
电影一开始,就拍他在比赛之前紧张到吐,然后在battle中哑麦。
身为一名成年人,没车(留给借口怀孕的ex),没地方住,被逼无奈只能回到妈妈的住所,却正好撞见她跟男友啪啪啪。
讽刺的是老妈的男友以前跟Jimmy上的是同一所学校。
刚认识的新女友没过多久也绿了他(虽然有苦衷)
最重要的是,还有唯一改变不了的困境,作为一个白人,先不说录制自己的说唱母带,想混迹以黑人主导的嘻哈圈,谈何容易?
Jimmy的倒霉老妈,没有生活理想,对待自己的年轻男友也完全没有尊严。
没钱交房租时,最担心的不是无家可归,反而是害怕男友因此而跟她分手。
Jimmy最好的朋友Future,说好听点是当地地下说唱battle的主持,也算是名人,但说白了混了两年也不咋的。
一群“痞子”大晚上怎么找乐子?开枪射警车,去妓院蒲,或者来一场即兴rap却遇到死敌帮派Freeworld踩场。
后来Jimmy还被朋友Winks背叛,当着妹妹的面惨遭一顿暴打
所以说,谁不想逃离这些破事离开这个鬼地方?
但是电影总会有一个转折点,要不然人物怎么完成蜕变。
个人觉得电影的转折始于Jimmy在工厂的一段rap。
买早餐的黑人大妈受够了这种压抑无趣的生活情不自禁来了一段freestyle来吐槽自己的工作。
大妈还没说完,人群里突然冒出来一个黑人大叔打断了她,开始freestyle嘲笑大妈顺带讽刺旁边一位黑人“同志”。
此时Jimmy终于没有压抑自己的情绪,也站出来,开始来一段更牛逼的freestyle打败这位没礼貌的黑人大叔。
这一段真的超酷,仅次于最后一场battle
为什么说Jimmy那段饶舌更牛逼?不是因为押韵有多棒,节奏有多好,而在于他的歌词,每一句都攻击到实处,逻辑强却不失幽默感。
总之,听众们都拍手称快,心服口服。
这是Jimmy第一次为素不相识的黑人大妈,为“同志”朋友,也为自己,在那么多黑人白人同事面前证明自己。
这不是比赛,不是为了拿到什么名誉,这是最真实的饶舌,呐喊。
战斗快要打响了。
接下来全部问题与矛盾都成为Jimmy成长、蜕变的导火线。
一、Jimmy跟比赛的矛盾。
听说Future擅自帮他报名后,怒火一下子就上来了。
毕竟上一次比赛的哑麦给他留下巨大阴影。
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羞愧,悔恨自己的软弱,让朋友们失望。
此时,Jimmy还不敢直面那个舞台,就像一道槛,他想绕路,想依靠Wink的帮忙免费录制demo然后成名。
二、Jimmy跟女友和理想的矛盾
女友Alex也是一个可怜的角色,为了借Wink的力量帮忙出道,不惜献上自己的肉体。
她的遭遇跟Jimmy很像,不想在家里多待一分钟,希望能够赶紧出道然后离开这个地方。
因此,她很了解Jimmy,几乎每一次见面都会鼓励他,确信他能成名。
她面临这样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尽管她根本不愿意,但又有什么更快的办法呢。
虽然发生这些不愉快的事情,在比赛当晚,Alex依然亲自到工厂怂恿Jimmy去参加比赛,并且在现场替他加油,她似乎更清楚Jimmy需要做什么。
三、Jimmy跟Freeworld的矛盾
Wink挨了Jimmy几拳后不服气,让Freeworld替他出头。
于是就有了当着妹妹的面被群殴的情节。
但朋友的出卖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情必须靠自己。
到这里,比赛对Jimmy来说已经不是成名的工具了,他已经下定决心靠自己的力量录制demo
这次参赛,更像是一次复仇,洗脱过去的屈辱,为朋友,更为自己。
就像《Lose yourself》开头歌词所描述:
Look’ if you had one shot’ one opportunity
To seize everything you ever wanted…One moment
Would you capture it or just let it slip?
当他突然出现在比赛后台,几个朋友过来关心他和Alex、Wink的事情
Jimmy只是潇洒地抛了一句就去比赛了:
“Fuck that, I’m on battle.”
这次气场全开的Jimmy,完全就是姆爷本尊。
顶着半边被打肿的脸,可他不再是原来那只“rabbi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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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一场battle中,隔壁的Papadog完全被吓住了
他的眼神,从最开始的迷茫、恐惧到现在的坚定、无畏。
最后一段火力全开的rap让Freeworld大佬趴趴狗一个字也蹦不出来,直接弃权。
这段我也就重看了十遍左右而已~
电影的开头和结尾是相似的情节和场景,Jimmy从比赛现场走出来,独自一人往巷子深处走去。
除了更换必要的背景音乐之外,导演对两场戏的镜头也做出了微妙的处理,将同一个背影拍出两种层次。
首先是电影开头十分钟,交代了Jimmy的性格以及比赛中尴尬的表现
之后,Jimmy拎着垃圾袋,一言不发走出后台,三个基友跟在身后送他离开
(我就想吐槽一句为什么这个男人背着垃圾袋也可以辣么酷)
Future急匆匆跑出来安慰几句就得回去继续主持,而Jimmy也不冷不热地跟基友们打好招呼就转身离开了。
注意转身这里的镜头非常晃,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这完全契合角色此时的心情。
拍摄背影用的是中镜,虽然人在镜头中间,却不再路中间,旁边停放的车子差不多把镜头一半的路都挡住了,这个视觉相当不开阔。很明显,这暗示主人公前途不明。
让我们快进,再来看电影结尾的镜头。
一行五人,步伐轻松,在人群簇拥下走出来。
正当基友们在思考去哪里好好庆祝一下的时候,Jimmy却“很扫兴”地蹦出一句
“I’m going back to work.”
听到这句话Future就站不住,把Jimmy拉到一边做“思想工作”。
但这一次,Jimmy对老友坦白想“do my own thing”,他不再是以前那个犹豫不定、被朋友推着走的B-Rabbit。
接下来,导演拍了两人handshake的特写(几乎每次见面都会handshake,但很少拍特写)
这时候响起了《Lose Yourself》的前奏,Jimmy转身离开。
镜头以Future的视角望着Jimmy的背影
这些细节组合起来想要预示什么,相信都不言而喻了。
作为姆爷的自传电影,不带有任何作为Stan的私心,个人觉得电影的故事、情节、人物塑造和拍摄手法等等都处理得非常棒。
很明显不是那些为了宣传和流量才拍的明星自传,而是相对真实地(难免也带有drama)反映Eminem的前身,Slim Shady。
把电影刷了几遍之后,最后得出一点想法:
活得纯粹点。
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一样,看《八英里》的动机纯熟是好奇的缘故,因为在此之前,虽然多少是知道一点关于RAP的东西,但对于艾米纳姆在美国的走红还是感觉百思不得其解,宣传里又说这部电影等于艾米纳姆的半自传性质的电影,想想可能里面讲述着所谓的RAP精神,于是就买来看了。
电影并未如我想像的那样神奇,除了中规中矩的好莱坞式的讲故事的方法,对RAP的解说和表达也没未见得有什么更加精辟的东西,但必须承认的是,是里面的每个人都很酷,不管他们是真酷还是假酷,至少每个人都在嘲笑着一切,他们开着一辆破车四处游荡,他们满嘴的FUCK,他们走路的姿势也是一付我很穷,但是我依然很吊的样子。当然,里面最不酷的要数艾米纳姆,在头一次的对骂阵仗中,他就被人骂得哑口无言,他和女朋友分了手,没了车也没了房子住,只好去老妈的拖车里借宿,去工厂,工头又怎么都看他不顺眼,他是他所有朋友中最不酷的人,但是没关系,我们都知道,不久的将来,他会变得比谁都酷。因为在网上看到影评,很多年轻人都说喜欢这部电影,并且认为它很酷。
坦率的说,我们必须承认代沟这一种东西的存在,虽然我也能理解所谓的酷是指什么,但是如果我没有看到最后的那场比赛中,艾米纳姆把话通扔掉的那一瞬间,没有告诉大家“我对谁输谁赢我她妈的根本不在乎我不在乎这场比赛”,没有在走出那个酒吧的时候跟他的那群哥们告别,坦坦荡荡的说我要回工厂去上晚班,我就不会认为这个叫做艾米纳姆的孩子真的很了不起。
这让我想起了好久以前看的另一部电影《猜火车》,虽然《八英里》不能在艺术成就上和这部电影相提并论,但是我的确是在看完《八英里》之后,又把《猜火车》翻出来看了一遍,仿佛要彻底重温一下青春的愤怒,也重温一下某一个清晨或者某一个夜晚,你突然从一场大梦中醒来,挥刀斩断过去的那一瞬。那一瞬,伊万·麦克雷格的笑容,纯真而灿烂。那一瞬,艾米纳姆的背影充满坚定。
白人的高尚住宅区和黑人的贫民窟相差只有八英里,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那道鸿沟有的人一生也无法超越,艾米纳姆问他的伙伴,我们为什么要不停的说“操”?我知道电影中这个以黑人方式成长起来的白人男孩正在开始真正反思他走过的人生之路。在泥沼中生存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怕的是你从来不知道你已经变身为一只老鼠,而为自己找各种理由继续如此生活下去。你不知道你身上带着枷锁,你以为你吸毒,用海洛因去麻醉自己就可以看不到这个生命中沉重的空虚,你以为你不去追求一切物质的东西,你咒骂所有你看不惯的东西,就能够得到解脱,就可以得到自由。但是事实是,你却是这个世界上最不自由的一个。
他的伙伴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也觉得这个问题十分的无聊,于是就继续去过他们的日子,混在著名的黑人区,吹牛,嘲笑一切,有无数的梦想,却从不开始真正的干事。每个曾经的愤怒青年都曾经有这样的一帮铁血朋友吧,对于麦克雷格所扮演的马克来说,他的朋友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个,他们处在一起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他们同样是混蛋,是因为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不会感到自己并不是那么渺小和卑微,不会觉得那么无聊而已。
我们读过多少歌颂青春伟大,友谊万岁的文字?我们曾经被教育过多少次,无论怎样,不背叛和离弃朋友是一种美德?但是事过境迁,我们知道我们在书本上看到的那被粉饰的青春不过是满纸的谎话,我们的朋友曾经嘲笑过我们,曾经和我们竞争,不断的惹麻烦来让我们来收拾残局,他们要么是找你唠唠叨叨,把他自己的事情反复说上一百遍啊一百遍,要么再你开枪伤到自己的时候还要把你的事情当笑料四处传唱,要么是自私自利的把你的电视机卖掉换炸鸡吃。他们和你一样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怒,但是他们除了愤怒和咒骂以外,他们什么也不做。
一切都在于选择,我们在学习真诚的时候,也在学习背叛,一个人如果永远不能背叛自己,那么他就永远不会有明天,它就只能活在过去,我常常在我的身边,在网上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有满腔的怒火,他们有的人已经老了,但是他们除了抱怨和咒骂,一无所获,我想这就是艾米纳姆的朋友们,也是麦克雷格的朋友,无论他们咒骂的姿势是多么的神气,他们表现出来的样子是多么的不屑于世俗的禁锢,但实际上,扒了愤怒的这层皮囊,他们的中的很多人,一无是处,如果他们还年轻,那么他们还有本钱,咒骂的姿势至少还可以好看一些。一旦等到他们老了的时候,他们肥胖的肚腩就再也掩饰不住他们的骨子里是个失败者。
愤怒依在,但我选择冷静,我想这就是艾米纳姆最后想要表达的自己吧。他依然对这个社会不满,依然想骂就骂,但是他不再拒绝去加夜班,当工头问你怎么在工作的时候泡妞,他会说,我保证下次这种事情不会在出现。毕竟,愤怒不可能换来白花花的美元来让他出唱片,要想得到梦想,就只有努力。
做一个清醒者,冷冷的旁观这个世界,向世界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该抓住的抓住,该舍弃的舍弃,该背叛的时候就背叛,这才是真正的够酷。也许正因为这样,马克才在最后选择彻底的背叛了他的那些朋友,他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要踢开这些绊脚石,这样做也许真的不厚道,但是正如他所说的,他本来就是个混蛋。只是那个早晨,他突然决定,不再愤怒。这并不表示他会成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好人,我看到他走在阳光里,脸上突然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我想,他一定不是因为他将成为一个好人而微笑,那又怎样。
“我会象你一样,选择工作,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一个大电视。选择洗衣机,汽车,雷射唱机,电动开罐机,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按揭,买楼,休闲装,皮箱,三件头西装,DIY,看电视,吃垃圾食品,生孩子,逛公园,朝九晚五,打高尔夫,洗车子,穿运动衬衫,过圣诞节,领养老金,有免税额,通下水道,改邪归正,安居乐业,等待归天”
——猜火车
Eminem
嘿!在1995年的底特律,我的生活像个悲剧,我失去勇气,我总是恐惧,我像个懦夫一样喜欢逃避,掉头就跑是我的拿手好戏!像往常一样回到家里,看我妈的裸体,和我朋友搞在一起!不停做爱,把灵魂出卖,只留天真的lily在角落里等待!等待关怀,等待拥抱,傻傻等着恶臭的房间重新充满家的味道!哦好吧,我知道我从来没有选择,兄弟们就在旁边看着,看我把冲床一遍一遍压着!似乎人生已经定格,只能重蹈覆辙,像个地头蛇,活在暗无天日的街头王国!但你错了,机会来了,我不想再做那个只会低头的废柴了!我漫步走上楼梯,开始还击,用最凶猛的语速送你回到你本该待在的旧城区!你没听错,你身在8英里,可你的胆量只有8厘米,16岁以后你的人生就一贫如洗,一病不起,一直活在你的面具里面而已!你可以认错了,该面对你的软弱了,因为我要工作了。
非常不耐煩這種女性形象的建構方式,不耐煩這種音樂,姑且稱為音樂好了。也非常不耐煩這種initiation的故事,尤其是最后的所謂成功……
真燃哈哈,在武汉VOX看过一场Rap Battle,也挺精彩的……虽然互相对骂也挺无聊的……
没有想到多年后再次击中我青春片软肋的竟然是这片。热闹起来极热闹,现实起来极现实,回转的头破血流而又不留余地。每条线索都处理的意气并丰满,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无法写出的好剧本。
小时候男生当黄片放的,我作为正义的小伙伴很不(害)屑(羞)的没仔细瞅,结果错过了姆姐最美的时光,啧啧那翘睫毛小尖脸屁股下巴杏核眼简直漂亮的不像话啊还装什么流氓呢!浪费!
电影名字就起的很棒!剧情果然也很棒!喜欢强推!
这部电影最难能可贵地方就在于导演没有回避说唱界残酷的现实,他把评判的权力留给了观众,让观众自己做出价值判断。
第一届美国本土脏话文学大赛~
之前居然只给了3颗星!可见画质的影响有多大!!Eminem的演技出人意料地毫不违和。当然也有可能是导演好。听着tape,在巴士上掏出小本本写歌词真是太可爱了~最近喜欢上Eminem了。 (2012-06-10:原来在美国的rappers' battle场里也是少小妞儿的,果然,大多数听音乐的女的还是哈美型摇滚男。)
人要有“疯狂”精神,不论身处什么样的圈子里,都难以想象没有梦想的人生
我是白人,我是痞子,我和我老妈住在拖车里,我朋友蠢到开枪射中自己……你上私立学校,你父母恩爱有加,你根本不知道我都经历过什么凭什么评价我!结尾的这场battle完全体现出了说唱这种音乐的起源和诉求,它是身陷泥淖的人向外界咆哮着自己的痛苦和愤怒。
最棒在结局Eminem说:我要回去工作。
而母亲的男友、黑人与白人的平行线关系、他的工作和感情等等,也皆是他的压力。他试图冲破家庭与团体的束缚,用音乐表达出对生活的愤怒和不满,然而他首先要解决的,是战胜怯弱的自己
痞子阿姆现实中那么屌,电影里面居然给我装大白兔,洗白不要太明显。原来说唱就是踩着点骂人,难怪同志永远都在躺枪...
很久以前看过一次,除了强烈的节奏感,没什么真正的感觉。后来有一天,经过很多事和想法之后,偶然从douban fm听到eminem mockingjay,听到泪流满面。回过头来再看这部电影,感受到更多。没有表情的rabbit反而让我感觉更多复杂难以言明的情感。面对shit一样的生活和自己,有了更多的勇气坚持下去。
翻译这种片子字幕组最辛苦了
Lose yourself
世上没有感同身受这回事,走出阴霾还得靠自己
当你躺在烂泥里面的时候,你会怎么选择,是彻底沉沦,破罐子破摔,还是出淤泥而不染,坚持自己,影片最后非常好,艾米纳木说他去工作了,他没有迷失,他努力工作,认真过好日子。说唱音乐和电影结合的非常好,故事讲的很精彩,几个配角也很出彩,特别是那个中枪的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