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哥要为影片解析的是,导演想告诉我们,在他的导筒下演员有时候比神父的意志来的更能克制,更为坚韧。摄影机的镜头前,他/她可以自由从容或者噙泪被迫,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至少表面的情欲释放与克制亦能收放自如。这一切的克制力,就是比基督天父还要威严,还要直接,还要可闻可触的导演命令。神父可以暂时放纵性情,因为天父只是一个抽象的神灵。导演很唯物,你下一步或喜或怒或哀或乐,导演不偏不倚地站在演员面前直接发号施令。肉体逃不了出口谕命令,教义的坚守总是追随不上精神的释放。性欲容易被意念摇摆、放纵,但却会臣服在旁人的命令下。
客观分析地说,这样的一部剧情片才是不折不扣的伦理片。正如片尾台词对白所说的:“虽然法律上李神父被判无罪,但事实上世俗眼光已认定了李神父的罪,终生不能磨灭....”
基督教的教义教诲着广大信徒许许多多应该遵守的东西,如友爱、和平、宽容....上帝对信徒的宗旨是宽容犯错、犯罪,但也应是建立在坚持不下保持已久的操守基础上。而犯了错。法律则一板一眼,容不得宽容。但宽容的背后是赎罪,轻者在监狱这么一个忏悔的场所里,悔恨与改过;重者因犯罪积重难返,唯有死亡才可震慑罪恶。
欣赏‘曾志伟’饰演片中那个黑帮头子的张狂无度,认真听析片中法庭上律师‘李若彤’有条不紊的辨析,崇拜片中神父‘刘青云’坚守信仰,看开一切的超脱过程。
本片在1997.3.8上映,摘取这段台词以再次显示97铁幕重罩自由香港前,港人的焦虑。---“讲法律,找律师;上天堂,找神父;律师和神父都搞不定的找我咯(黑白通吃),有我们三个社会才能安定繁荣。”“为什么这么闷啊?”“97要到了。”
最后判决,徘徊在世俗与法律间等待宽恕的伦理....
这是一部充满反思性的电影。
阿李和阿金;一个神父,一个黑帮头目。同样“笃信”上帝,但是对于上帝有完全不一样的认知,正如阿金所说:“为什么?我相信主啊,主叫我念三次,我就念三次,念完就没事了,你的问题就是因为你信主信得不够彻底,你当他无能,你当他没用呀”。或者可以说一个是教条主义,一个是实用主义。那两者谁对谁错呢?从世俗的角度看,阿金杀人无数作恶多端,最终却屡屡在现实生活中逃离了制裁,生活中充满欢乐自安;而阿李一直侍奉着上帝,一直秉承着教规行事,但却在一次“失足”中,受到世俗世界的鄙视和遗弃,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两者的结果,对于世俗中的我们应该坚守何方?
话说人们都期盼着上帝能够公正对待世人,但是当你去感应这个世界时,公正却往往并不能被期盼。
再回到影片中另外两个重要的角色,顾大律师和Donna,两人是受到阿李影响最深的两个人,虽然最终审批输了,但是顾大律师从原本的利益出发改为坚信阿李是被冤枉的,似乎不再那般唯利是图;而Donna也在最后说出了实情。虽然两人未能改变最终的结果,但两人应当也是被阿李所感化。这时的阿李以自身受过来醒悟他人,是否真正成为了圣经的践行者?成为了耶稣的化身?
神父也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也有七情六欲,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宗教的枷锁禁锢着神父的思想,迫使他极力克制自己作为一个正常男性的生理和情感需求。但天意弄人,当李神父遇到了妩媚动人、楚楚可怜的Donna,忍不住由怜生爱。Donna一直想寻找真爱,却屡次被坏男人当成泄欲工具,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当她遇到圣洁的李神父,一个超凡脱俗的好人,一个愿意聆听她倾诉的男人,她感到无比温暖,以为在他身上可以找到真爱。结果干柴烈火,神父破了戒。起初二人在雨中一伞定情,后来在酒吧重逢的感觉都很纯情。有些人评论说是肉欲陷阱,美色诱惑,其实只是真情流露罢了。如果Donna没有报复他,也许她会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当二人缠绵过后,Donna佯装洒脱地对他说她会离开,以后不会纠缠她。他对她说:“保重!”这两个词充满着恋恋不舍之情。然后,他看到Donna忧郁地坐着,明白Donna其实是放不下对自己的感情的。此时,李神父产生了强烈的负罪感。他本来是想拯救Donna,认为自己破解也是会被主原谅的,但他却让Donna陷入另一种痛苦。他的心已经归主所有,他不能给她想要的幸福。
由于李神父无法摆脱宗教的枷锁,他对Donna说他这辈子也不会爱她,坚决地与Donna分手。他给了Donna一个假的希望,让Donna再次承受感情的痛苦。此时的李神父在Donna心里,简直就与前面那些把她当泄欲工具的坏男人一样。于是,绝望的Donna决定报复李神父,控告他强奸罪。
李神父没有怨恨Donna,因为他明白Donna对自己是真心的,但是因为自己更爱主,而伤害了她。他曾劝他的朋友,爱一个人,就要懂得珍惜,这说许是自嘲,因为宗教规定神父不可以结婚,不可以有爱情,不可以有性行为,可见他其实是很羡慕朋友可以结婚生子的。但为了信仰,他更珍惜的是主,而不能是Donna,今生只能欠她这份情了,所有,就算Donna诬告他强奸,他也没有任何怨言。金先生想为李神父出气,派手下打算把Donna先奸后杀,李神父非常气愤,令其停手。
当他看到法庭上Donna被打得鼻青脸肿、一瘸一拐,心疼得要死。李神父的善良也感化了唯利是图的顾大状,顾大状甚至对他也有几分倾慕之情。顾大状问他是否爱上了Donna,提醒他Donna告他强奸,目前在开战。这话既有关心,也带着几分醋意。李神父说Donna弄成这样全是因为他。
后来,顾大状找到了为李神父开罪的证据,Donna顿时吓傻了。但李神父为了不让Donna再受伤害,否认了这个证据,最后被判强奸罪名成立。李神父以德报怨的举动,感化了Donna,她泣不成声,顾大状对她说:“爱情不可以靠勒索拿回来。”经过上诉,李神父被改判无罪,但被教会开除,失去了他深爱的那份神圣的职业,被世人所不容。而无恶不作的金先生却官运亨通。
Donna拿走当初与李神父定情的雨伞,远走加拿大,一方面是为了逃避97回归,另一方面,在新的环境,她有可能找到新的幸福。
话说顾大状为了良心,不接刑事案,只做经济案件,也是合情合理,但也不至于酗酒成瘾吧?这是为什么呢?我想很可能是因为那个善良的已经不再是神父的李志豪仍走不出被教会和社会离弃的阴影,不听她顾大状的开导,继续自我折磨。
由于看过《无味神探》和《冲锋队怒火街头》,总感觉最后李志豪应该和顾大状在一起。
首先说下服装以及场景,虽然出现的场景不多,但布置的非常用心,服装也很有代入感。摄影多次拍到有反应深意的物件,通常用镜头语言去给观众自己去构思的情节我都认为是加分项!演员的演技,很到位,我认为没有谁是拖后腿的。剧情主要围绕一个神父与一个淫妇发生性关系展开的,究竟是有罪还是无罪?在世俗的眼光中,神父是上帝的使者,是不能有感情的,这里称之为世俗道德观念。在法律上,神父亦可作为一位普通男性,普通男性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女方提出是男方强奸,就应该归为强奸案处理。影片中出现很多荒谬伪造的场景,真实讽刺了那些为了自己利益捏造事实满口胡言之徒。打官司基本贯穿了全片,其实已知事实真相的我们去看这场官司,会觉得是个笑话!但如果我们自身处于其中,我们又不是上帝视角,又当如何?影片最后出现的字幕,是我给这部片从8分提高到9分的理由!无论最后判决是有罪还是无罪,神父终究被世俗认定为有罪!
这部片子讲的东西其实远远不只我说的这些,水平不够,其中还涉及到信徒的冲突以及香港回归前对英国人的态度。我觉得是难能可贵的好片!
拍摄的质量和演员都一般,想表达内容不错。
又一部影射97的作品;题材不俗,但牵涉甚广,难以自圆。
后半段粗率了,法庭部分也显得轻佻,可以增加时长更细致些的。
曾志伟有一句话说得好 法律归律师管 天上的归神父管 与人有关的就归他管
3.5/5,去掉最后独白,从原告承认撒谎,神父被判有罪结尾可能更好,所以,结尾独白有点画蛇添足。整部电影就像是法庭审判版的好家伙、坏家伙和怪家伙,三个主要人物的性格都十分深刻而且极具特色。整体而言,是另一风格的银河印象。
在银河映像的长河中算是挺特别的一部作品,和《恐怖鸡》一样,两者都是银河映像日后很少触碰的题材。当然,这题材完全可以聚集于案件上大做文章,可导演的飘忽叙事始终抓不住核心,最重点的案件审理也过于简化,故事上的支离破碎,连演员的演技都好像退化了,而杜sir作为监制,也不知道到底做了些什么
谁是对的?谁是错的?谁来审判?全能的主?英明的法律?还是世俗的陪审团?耶稣是人,法律和圣经也是人写的,审判只能是自己。
宗教与法律的对抗,三个人站在三个不同的立场,“呢个世界还不被我哋三个玩嗮?” 最后改信佛。。不要太让人有联想
尾数饭盒两人吃,垄断鱼筐除黑记,旧约大佬曾志伟很赞,只可惜寓言式庭审主线不够撑起人物,结尾字幕结束过于仓促
设置很有意思,利己主义信仰的黑帮横行霸道屡屡逃脱制裁,宗教信仰坚定的神父却惨遭诬告。曾志伟的线删减下或许能更好。
个人以为是银河映像一部很深刻的作品。曾志伟和刘青云角色的安排真是不错,李若彤这个律师角色也纠结着各种道德标准,结尾字幕显示的结局来看真是无奈。谢生一个戏份不多的角色却气场十足啊。(为毛我没有发现黎耀祥在哪里?)
前半段恍然看到黄精甫,香港熟面演员在空有过度形式未成风格的调度中出演黑帮题材,沉溺于那并未建立的自我风格。虽然表面是天主教信仰与世俗冲突的问题,但内里还抱着中国式的价值,欧美同类电影重心是自我是否失去信仰,而本片却完全聚焦到事件,虽然方便打造冲突,但还是中式佛教观念影响下对于“戒”的表达。真正描绘好的是曾志伟角色实用主义至上的想法,自我裁剪有利的语句,然后成为摆脱心理和现实压力的方式,这也是结尾改信行为的基础。这同样是两人对于信仰态度的一种对比,信神-信我的区别。两种方式不同遭遇也就导致了刘青云“问天”的行为,可无回答的戛然而止也就让信仰问题如此罢了。成了道德主义的一种坚守。在刘青云圣徒式形象的衬托下,曾志伟越发没了应具有的深度和对比,只剩浅显功利的黑帮大佬形象,以往并蒂生的历史也就无用了。
2008-4-12 13:23:29 8/7.1(20) 以银河的标准,比上微不足,比下实有余,多多少少被忽视了
“讲法律,找律师;上天堂,找神父;律师和神父都搞不定的找我咯(黑白通吃),有我们三个社会才能安定繁荣。”“为什么这么闷啊?”“97要到了。”
挺值得深思的电影,我不信教,但每次看到这种宗教相关的电影总会被吸引,教徒也是人,神父也是人,与我们多少是相似的。片中男主角用如今的话来说可谓有些"圣母",其实看电影比较多的人通常都会有点圣母属性,想把自己塑造得尽量像主角一样"完美",毕竟好人才有好报。神父坚持做最为正确的事,不说谎,不打破原则,做好自己,剩下的交给上帝,而在片中则是李若彤代表的法律。曾志伟的角色则如同人间恶魔,法律最终没能真正制裁他的杀人罪,只能因为乱扔垃圾而罚款他,也许这个社会只是个更适合恶魔居住的地狱。这片剧情有点类似《暗色天堂》,以及《狩猎》(不确定,我没看过),如果我是刘青云,不知道我会怎么做,反正会气得咬牙。
难得看到曾志伟演银河的戏(据说和老杜不对盘),是一部反思性很强的论文型电影。
你识法律你有信仰,你地插唔掂仲有我
剪辑画面摄影都很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规则,其他的都是工具。对神父来说,爱众人是规则,所以他为了那个女的撒谎以保全那个女的。对黑帮老大说,自己的利益是最大规则,宗教是工具,为自己的心安理得背书——上帝都原谅我了。对女律师来说,规则就是竭尽所能为代理人打官司,对错不重要。自我的规则可能会被撼动可能不会,重点是每个人都有一套规则。
剧本非常好,但是在执行层面被严重拖后腿。曾志伟的荒谬感破坏了主题,很可惜,严肃讨论成了打打闹闹。诬告者的之前经历寥寥几笔人物就立起来。市民刘先生激情戏好评。李若彤驾驭这样的角色也毫无故作姿态的僵硬,谢君豪酱油也很有味道。从《暗色天堂》评论中看到有人提到这部,这部更通俗流行
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准则。搞不懂得是,神父既然知道自己不会娶她,为何还会被诱惑?